2023-12-07

1、胎儿有权继承遗产
【实例】甲乙是夫妻,甲乙在车祸中意外死亡。甲去世时,妻子乙早就怀孕了,经认定甲本人财产60万元,乙腹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回答】胎儿有继承权。
胎儿享有继承权。
【法律法规】《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具有民事权利。然而,如果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其民事权利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二、八岁以上未果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实例】9岁的小强用父亲的手机悄悄给一款网游充值8000元。小强的父亲能从游戏公司拿回这笔钱吗?
【答案】可以收回。
【法律法规】《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执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但是,能够独立执行纯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符合其年龄和智商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撤销监护人资格。
[例如]10岁的小红的父亲痴迷于赌博,不顾家庭。他的母亲没有工作,喜欢网上购物。他们负债累累。由于分歧,他们经常与小红打架,愤怒地虐待小红。小红的奶奶可以通过诉讼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吗?
[答:]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可以撤销。
【法律法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机构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分配必要的临时监护对策,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按照规定指定监护人:
(一)执行严重影响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忽视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的部分或者全部交给他人,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三)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人员和机构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机构、民政等。
四、要求“挠扰”认定标准,确立“机关、公司、学校等”的避免挠扰义务
【实例】小华上学时经常被一位男老师用言语骚扰,下课后收到老师发的“粗俗”微信。
四、要求“挠扰”认定标准,确立“机关、公司、学校等”的避免挠扰义务
【实例】小华上学时经常被男老师的话骚扰,下课后收到老师发的“粗俗”微信。那么花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呢?[答:]立即向家长、教师或学校反映,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法律法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反他人意图,以言语、文本、图像、身体行为扰乱他人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公司、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有效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对策,避免和制止职权和主从关系的使用。
【答案】自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法律法规】《民法典》第191条规定,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